证件变化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

2015-12-11 09:48

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第265号文件指示,现结合行业内情况,现小美将文件主要信息及变化情况汇总如下:


1.证号变化:证件号变化,原证号不保留,换发新生产许可证,使用新证号

2.现包装过渡期:至今日起使用至2017年6月30日止,后期将必须使用印有新证 号的包材

3.新证受理换发时间:2016年1月1日起

4.原证换发截止时间:2016年12月31日

5.是否现场审查:

6.换发受理部门:省药监局

7.现场审查部门:省局授权委托

8.现场审查标准:105条,软硬条件准入门槛有所提升,但30万级生产标准仍未全面推行

9.环保及消防:属严重缺陷项,但允许有5项以内的不符合

10.监管趋势:重软条件及管理体系,合理提升准入门槛